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對外貿易活動
外貿經營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任何進出口對外貿易活動均需按《對外貿易法》規範向權限部門申請准照或向澳門海關提交申報單。不論准照或申報單,相關的報關工作可以紙本或電子方式進行。
根據經第3/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證明其已履行稅務義務,尤其是營業稅及消費稅等義務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進行對外貿易活動。貨物的出口、進口及轉運,均屬對外貿易活動。對外貿易活動分為准照制度與申報單制度兩大類。
1. 准照制度
適用准照制度的貨物為公佈於出口表(表A)及進口表(表B)或特別法例中。現正生效的出口表及進口表載於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二、第18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20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二及第11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倘進口或出口載於該進口表/出口表的貨物,應當由經第19/2016號、第35/2021號、第45/2022號及第27/202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8/2003號行政法規《對外貿易活動規章》第三-A條所列的權限部門簽發進口/出口准照後方可進行報關。
倘屬特別法例所規管的貨物,主要為履行國際公約及協議的義務,例如消耗臭氧層物質、瀕危野生動植物種、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毛坯鑽石等,應由相應專門法例所指的權限實體簽發准照後方可進口、出口或轉運。
目前,本澳簽發准照的部門共九個:
簽發准照部門 | 組別 | 貨物大類 |
---|---|---|
市政署 | A | 活動物、冰鮮及生鮮肉類、活魚、奶類製品等 |
藥物監督管理局 | B1 | 藥物(西成藥、中成藥)、試劑、嬰兒奶粉、化學品、消毒劑及農藥、受規管醫療設備等 |
衛生局 | B2 | 放射性化學元素及同位素、器官治療法用腺體及器官、血漿、人血、動物血、放射線應用器具等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C | 消費稅產品(煙草及烈酒)、石油產品、CITES瀕危物種及其製品、毛坯鑽石、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前體、光碟及其生產設備等 |
郵電局 | D | 受管制的無線電通訊設備 |
治安警察局 | E | 武器及彈藥 |
交通事務局 | F | 機動車輛 |
環境保護局 | G | 部份受環保公約管制的化學品 |
消防局 | H | 危險品 |
詳細分類可參照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18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20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11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此外,准照有效期自簽發日起計三十日(涉及危險品的准照有效期為自簽發日起計二十日),須於貨物進口、出口或轉運前向簽發實體申請,並須於貨物進口、出口或轉運時提交予澳門海關清關。2. 申報單制度
不受上述准照制度監管的其他貨物,且其價值超過5,000澳門元或不超過5,000澳門元但其屬價值超過5,000澳門元的整體活動的一部分,根據《對外貿易法》規定,有關貨物進口、出口或轉運時應使用申報單向澳門海關作出申報。
此外,所有涉及第12/2022號法律《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及其補充法規的規定被歸類為危險物質或危險物品的對外貿易活動均須作申報,如未規定須具備准照,則須具備申報單,不因財貨價值或數量、自用或其他目的,又或是否屬隨身行李個人自用而獲得豁免。
詳細的報關及清關手續程序可向澳門海關查詢(電話:89894317、電郵info@customs.gov.mo或閱覽網址 www.customs.gov.mo。)
報關方式
1. 紙本報關
准照及申報單紙本文件可於如下地點購買:
- 印務局(地址:澳門氹仔北安O1地段多功能政府大樓)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1樓)
2. 電子報關
除了以紙本文件方式提交外,外貿經營人亦可選擇以電子方式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EDI) 進行報關。
電子報關
特區政府自2000年開始實施EDI電子報關,現行電子報關服務適用於澳門海關、市政署、藥物監督管理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郵電局、治安警察局及交通事務局。外貿經營人只需透過互聯網或手機應用程式(App)登入EDI電子報關服務平台,便可發送申請或報關資料至相關准照簽發部門或澳門海關進行無紙化審批和取得回覆資訊,費用全免,提交過程既快捷又方便,亦可省減人手輸入的錯漏和其他經營成本及時間。
除對外貿易的准照及申報單外,平台提供多項其他服務,包括預約檢驗檢疫、提交電子艙單、申請產地來源證、申報工序外移、提交申請來源證表格等。
現時大部份使用准照或申報單進行進出口的貨物均可使用EDI電子報關服務。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致力推動電子報關的應用及發展,未來亦可透過EDI電子報關服務平台接入更多其他服務,便利外貿經營人以單一窗口方式進行對外貿易申報及進出口活動。
電子報關的優點
- 提供完善、簡便的流程及功能。
- 報關不受工作時間及地域的限制。
- 申報資料數碼加密安全處理。
- 常用的資料、產品資料及貨物編號等,均可儲存作為範本供日後重複使用,加快輸入資料時間,亦可快速查閱以往申請記錄或已批核文件,提升工作效率。
- 無需費用,減省購買紙本文件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