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及科技发展局透过商社通网页版或手机应用程式提供以下知识产权相关电子服务:
持有“一户通”实体使用者帐户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在使用上述电子服务之前,需于商社通为帐户设置使用权限及签署人预先报备:
于商社通设置知识产权网上申请服务的使用权限 (适用于首次使用知识产权相关电子服务)
开立商社通帐户及权限设定等操作详情,请浏览商社通专题网页https://www.gov.mo/ab/。
知识产权服务 - 签署人预先报备(首次使用知识产权相关电子服务或需变更具权限签署人时) 使用说明
帐户已被另一端登入,此工作阶段已自动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