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烏拉圭回合談判在1994年結束後,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在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該組織設於瑞士日內瓦,由一名總幹事領導。

世貿組織的前身是關稅及貿易總協定(關貿總協定)。由關貿總協定以至世貿組織,其努力的目標是促使成員削減關稅及消除各種貿易障礙。關貿總協定在1947年成立時只有23個成員,時至今日,世貿組織的成員已達166個。世貿成員佔全球貿易的98%。

世貿組織擬訂國際貿易法規,提高國際貿易的透明度及可預測性。

 

職責

世貿組織的主要職責是:

 

架構

世貿組織由各成員政府組成,決策時實行協商一致的制度。

 

協議

世貿組織協議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及知識產權等範疇,界定了貿易自由化的原則和容許的例外情況。協議的內容包括個別成員降低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的承諾、開 放服務業市場和確保其持續開放的承諾,以及知識產權的保護。協議規範解決爭端的程序,亦訂明對發展中及最不發達經濟體的特別待遇。此外,協議亦規定成員須 增加其貿易政策的透明度,成員政府須將其實施的法例及採取的措施向世貿組織作出通知,而秘書處也會定期發放成員的貿易政策報告。

 

貿易政策審議機制

貿易政策審議機制是世貿組織其中一個重要功能,目的是增加成員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和國際貿易的可預測性。成員的審議頻率是因應其在多邊貿易體制下的貿易量而有所不同。澳門的貿易政策審議自2019年起由每六年進行一次更新為每七年進行一次,自世貿成立以來,分別於1994,2001,2007,2013及2020年共進行了五次。

 

澳門與世貿組織的關係

自19世紀以來,澳門已是一個自由港,於1991年加入關貿總協定。世貿組織在1995年成立時,澳門便成為創始會員。

自從1999年回歸中國以來,澳門作為世貿組織的成員地位沒有改變。在一國兩制下,澳門與內地屬於兩個單獨的關稅區。同時按照《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實行自由貿易政策,貨物、無形財產和資本自由地流動。

基於社會發展和法律體制,使澳門形成了一個高度開放的經濟體系。我們透過世貿組織所倡議的多邊貿易制度,不斷提高貿易政策的透明度,致力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網頁連結 : http://www.wto.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