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升級發展補貼計劃

服務簡介

《鼓勵企業升級發展補貼計劃》的實施旨在鼓勵商業企業主提升商業企業的競爭力,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尤其為實現產業化發展、技術革新、企業轉型、改善經營及生產條件等目標。合資格的商業企業主以銀行貸款或融資租賃方式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有助實現本計劃宗旨的投資項目時,可獲得利息或租金補貼,補貼的期間最長為四年。

本補貼計劃的年補貼率上限、整體計劃每年可獲許可給予補貼的總貸款金額/總租金金額上限,以及每一受益人每年可獲許可給予補貼的貸款金額/租金金額上限,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貸款利息補貼:
根據第3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貸款利息補貼的年補貼率上限為4%,每年可獲補貼的貸款總金額上限為澳門元6億元,每一受益人每年可獲補貼的貸款金額上限為澳門元1,000萬元。

融資租賃租金補貼:
根據第3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融資租賃租金補貼的年補貼率上限為4%,每年可獲補貼的融資租賃租金總金額上限為澳門元2億元,每一受益人每年可獲補貼的融資租賃租金金額上限為澳門元1,000萬元。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基本上所有經濟活動行業均可提出補貼申請,但經營金融業務的企業或在公共批給或轉批給制度下經營經濟活動的企業除外。

為實現本計劃的宗旨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投資,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商業企業主”可提出申請:

  1. 已按法定要求作出開業申報的自然人或公司;
  2. 非在公共批給及轉批給制度下經營經濟活動;
  3. 非屬經營金融業務;
  4. 未有任何債務正藉稅務執行程序進行徵收;
  5. 處於適當的財務及營運狀況;
  6. 依法具備經營相關業務所需的准照或同等性質的憑證(如正在籌備業務而尚未具備相關業務准照或憑證者,須作出書面聲明)。

服務結果

受惠企業可享受貸款利息或融資租賃租金補貼,以進行有助企業提升競爭力、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的投資項目,實現產業化發展、技術革新、企業轉型、改善經營及生產條件等目標。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工商業支援處

地點:
(1)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工商業支援處: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3樓;
(2)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電話:(853)  2888 2088

傳真:(853)  2875 5011

電郵:ddae@dsedt.gov.mo

網址:http://www.dsedt.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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