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簡稱CITES,又稱華盛頓公約,於1973年3月3日在華盛頓簽署,現有184個締約成員。

 

《公約》旨在透過對貿易作出監管,就公約附錄所列物種(不論活體或死體、部份或其衍生物)的進出口訂出規範,以保護野生動植物種不致因國際貿易而遭到過度的開採及利用而危害生存。

目前,列入《公約》附錄的野生動植物超過40,900種。

 

《公約》按物種標本受貿易威脅的程度,將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分別列入三個附錄內:

附錄I 受到或可能受到物種標本貿易的影響而有滅絕危險的物種
附錄II目前雖未瀕臨滅絕,但如不嚴加管理其標本貿易以防不利其生存的利用,就可能變成有滅絕危險的物種
附錄III締約方認為須防止或限制利用的屬締約方的原生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