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共部门,负责研究、协调及落实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济政策和科技发展政策。
职责
(一)研究及协助制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济政策,并在该政策内建议及执行有利经济适度多元及促进工商业发展的措施;
(二)发出对外贸易活动准照,订定该活动的限量制度并跟进相关工作,以及发出澳门特别行政区产地来源证明文件;
(三)筹备及协调澳门特别行政区参与国际性或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及会议的工作;
(四)研究、协助制定及落实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科技发展政策,支持及推动科技产业与科技创新行业的成长与发展,以及助力提升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科研实力、创新能力及竞争力;
(五)参与国家及区域重大科技项目的建设;
(六)促进企业开展科技应用的相关研究或项目,推动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及商品化;
(七)研究及落实知识产权政策并执行有关工作;
(八)发出属经济及科技发展局职责范围内的工商业活动准照并进行监察;
(九)监察对规范澳门特别行政区产品制造程序的法律或法规的遵守情况;
(十)在其职权范围内,监察对广告活动及广告法例的遵守情况;
(十一)协助制定、建议及执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策、措施及法例,并推动有关宣传及教育工作;
(十二)促进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外地的公共部门及实体,以及私人实体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范畴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接收及处理消费者的投诉,透过协调争议双方,以及进行机构调解及仲裁,协助当事人解决消费争议;
(十四)确保工商业发展基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科技委员会、经济发展委员会、消费者咨询委员会和澳门消费争议调解及仲裁中心的有效运作;
(十五)履行依法获赋予的其他职责及执行上级指派的属其职责范畴内的其他工作。
组织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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