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烏拉圭回合談判在1994年結束後,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在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該組織設於瑞士日內瓦,由一名總幹事領導。
世貿組織的前身是關稅及貿易總協定(關貿總協定)。由關貿總協定以至世貿組織,其努力的目標是促使成員削減關稅及消除各種貿易障礙。關貿總協定在1947年成立時只有23個成員,時至今日,世貿組織的成員已達166個。世貿成員佔全球貿易的98%。
世貿組織擬訂國際貿易法規,提高國際貿易的透明度及可預測性。
職責
世貿組織的主要職責是:
- 管理世貿組織貿易協議
- 提供貿易談判的場所
- 處理貿易爭端
- 監察成員貿易政策
- 向發展中及最不發達經濟體提供技術援助和培訓
- 與其他國際組織合作
架構
世貿組織由各成員政府組成,決策時實行協商一致的制度。
- 部長級會議
世貿組織的最高決策機構是部長會議,由所有成員組成,至少每兩年召開一次會議,就多邊貿易協議的事宜作出決定。
部長級會議:- 第十三次部長級會議,2024年2月26至3月2日於阿聯酋阿布扎比
- 第十二次部長級會議,2022年6月12至17日於瑞士日內瓦
- 第十一次部長級會議,2017年12月10至13日於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
- 第十次部長級會議,2015年12月15至18日於肯尼亞內羅畢
- 第九次部長級會議,2013年12月3至6日於印尼巴厘
- 第八次部長級會議,2011年12月15至17日於瑞士日內瓦
- 第七次部長級會議,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於瑞士日內瓦
- 第六次部長級會議,2005年12月13至18日於中國香港
- 第五次部長級會議,2003年9月10至14日於墨西哥坎昆
- 第四次部長級會議,2001年11月9至13日於卡達多哈
- 第三次部長級會議,1999年11月30至12月3日於美國西雅圖
- 第二次部長級會議,1998年5月18至20日於瑞士日內瓦
- 第一次部長級會議,1996年12月9至13日於新加坡
- 總理事會
總理事會也是由所有世貿成員代表組成,並且定期召開會議,在部長會議休會期間,總理事會承擔部長會議的職能,處理所有世貿組織的事務。在爭端解決協議和貿易政策審議機制框架之下,總理事會監督成員按既定的程序解決爭端,及分析成員的貿易政策。 - 理事會
總理事會下設三個專門理事會,即貨物貿易理事會、服務貿易理事會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理事會,這些理事會還可下設委員會及工作組。 - 秘書處
秘書處並不直接參與談判,而是為世貿組織整體運作提供行政支援。
協議
世貿組織協議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及知識產權等範疇,界定了貿易自由化的原則和容許的例外情況。協議的內容包括個別成員降低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的承諾、開 放服務業市場和確保其持續開放的承諾,以及知識產權的保護。協議規範解決爭端的程序,亦訂明對發展中及最不發達經濟體的特別待遇。此外,協議亦規定成員須 增加其貿易政策的透明度,成員政府須將其實施的法例及採取的措施向世貿組織作出通知,而秘書處也會定期發放成員的貿易政策報告。
貿易政策審議機制
貿易政策審議機制是世貿組織其中一個重要功能,目的是增加成員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和國際貿易的可預測性。成員的審議頻率是因應其在多邊貿易體制下的貿易量而有所不同。澳門的貿易政策審議自2019年起由每六年進行一次更新為每七年進行一次,自世貿成立以來,分別於1994,2001,2007,2013及2020年共進行了五次。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世貿組織的關係
自19世紀以來,澳門已是一個自由港,於1991年以“澳門”的名義加入《關貿總協定》。世貿組織在1995年成立時,澳門便成為創始會員。
澳門於1999年回歸祖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成立。按照“一國兩制”原則和《澳門基本法》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是單獨的關稅區,並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參加世貿組織。
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自由貿易政策,保障貨物、無形財產和資本的流動自由,是一個高度開放的經濟體系。我們透過世貿組織所倡議的多邊貿易制度,不斷提高貿易政策的透明度,致力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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